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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业务受电子商务法影响(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

生活科普1年前 (2023)发布 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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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纳入电子商务法的影响北京新闻(记者王舒)19日上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审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草案明确提出,除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平台运营商和网站运营商外,“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提供电子商务运营商的服务”,也计划纳入电子商务法的监管范围,现在小化妆谈微信业务纳入电子商务法的影响希望以下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电子商务法对微信业务的影响

北京新闻(记者王舒)19日上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审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草案明确提出,除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平台运营商和网站运营商外,“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提供电子商务运营商的服务”,也计划纳入电子商务法的监管范围。

此前,《电子商务法》草案分别于2016年12月和去年10月进行了一审和二审。一审草案和二审草案规定,电子商务运营商的范围包括三类:电子商务运营商、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和平台上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在这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一些成员认为,通过微信和在线直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运营商也应该包括在内。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周天宏在二审小组审议中提出,“微信业务应纳入电子商务法,否则电子商务法实际上只是电子商务平台的规定。2016年,微信业务从业人员达到3000万,品牌销量达到5000亿,今年(2017年)达到8000多亿。因此,建议考虑电子商务法可以包含促进和规划微信业务的法律条款。总之,微信业务应该纳入《电子商务法》。

三审稿采纳上述建议,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经营者、通过自建网站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零星小额交易”不需要注册

哪些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进行工商登记?二审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是,个人销售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方便的劳动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工商登记的除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草案的起草、审议和征求意见中,应当办理工商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一直存在两种意见。一项意见认为,所有个体经营者都应当登记;一项意见和建议明确规定,个体经营者除取得行政许可外,不得办理登记。

二审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部分成员建议研究完善不需要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范围,并规定其税务登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和法律工作委员会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认为有必要从中国的商业登记和税收征管制度出发,为了体现线上线下的公平竞争,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登记;同时,在实践中,很多个体经营者交易频率低,金额小,法律要求平台核实其身份,但不需要注册。

因此,在二审稿的基础上,三审稿的工商登记条款增加了规定,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个人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第一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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